司法疑难之500:“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是否只要一个交易日的解析和建议
【编者按】
当前,刑事司法审判中对“持股优势”“持仓优势”保持的交易日数是否为一个交易日还是所有的交易日反映比较强烈。作为一位多年从事证券领域刑事司法审判的法律人,有必要结合自己的研究成果对时下争议热点发表自己的看法。遂将本公众号司法疑难之500的版面让位于“持股优势”“持仓优势”交易日数研究。期盼能抛砖引玉,带动更多法律人研究该问题,特别是引起最高司法机关的重视,结合证券期货司法解释出台前后的经济背景,对该问题作出符合立法原意的明确答复,让真正的犯罪分子承担刑罚,让一些投资证券期货领域涉险的无辜民营企业家免受刑罚之苦。
——刑水浮萍